在加拿大,知识产权(简称“IP”)受到六项联邦立法的管辖:
- 《专利法》
- 《商标法》
- 《版权法》
- 《工业设计法》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
- 《植物培育者权利法》
加拿大知识产权局(简称“CIPO”),是加拿大工业部的一个部门,负责实施头五个立法。CIPO 与加拿大文化遗产部共同负责实施《版权法》。
加拿大知识产权局网站 |
适用于某些新植物品种的《植物培育者权利法》,由加拿大食品检验局的Plant Breeders' Rights Office实施。CIPO 还保持有注册专利、版权、商标、工业设计以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数据库。
本博客的作者是谢博士。谢博士是商标和专利法律师,也是BC省房地产经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