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博士,商标专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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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October 31, 2013

加拿大商标异议制度简介

加拿大知识产权局(CIPO)设有一个专门的机构来处理商标异议的案件。 这个专门机构叫做商标异议委员会 (Trademark Opposition Board)。

加拿大商标异议的程序是比较复杂的,但是没有加拿大法院诉讼的程序那么复杂。加拿大商标异议的过程大约从2年到4年。

在加拿大商标异议中有两方。提出异议的一方叫异议人(opponent)。另一方是被异议人,即商标的申请人 (applicant)。如果异议人商标异议成功的话,申请人的商标申请就不能被注册。如果申请人不服的话,申请人可以上诉到加拿大联邦法院。

加拿大商标异议程序一般有如下三个阶段。

(1)提交异议和异议答辩阶段 

加拿大商标异议期为2个月,从商标申请公布之日算起。异议人可以在异议期对商标申请提出异议。异议人需提交Statement of Opposition. 在这之后,被异议人需提交 Counter Statement.


(2) 证据阶段

异议人和申请人有机会提交书面证据。证据一般以宣誓书(affidavit)或法定声明的形式提供。

(3)  论证阶段

异议人和申请人有机会提交书面论据。异议人和申请人也有个机会在口头听证会或电话听证会上提交意见书和答辩。


商标异议委员会会最终做出书面决定。商标异议委员会的决定可以被上诉到加拿大联邦法院。